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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今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增訂勞退新制年資滿15年勞工,可以從領月退休金或領一次退休金二擇一,方法更彈性。 現行勞退新制規定,勞工年滿60歲、年資滿15年以上,「得」請領月退金。年資未滿15年者,應請領一次退休金。 勞動部表示,勞退新制實施多年以來,各界屢有建議,認為每個人生涯規劃不一樣,加上勞保已有年金,希望能開放自由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。 通過草案規定,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,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1次退休金。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,請領1次退休金。選擇請領退休金方式,經勞保局核付後,不得變更。 此外,原規劃退休勞工需投「延壽年金」,供超過平均餘命後領取。勞動部次長陳益民表示,由於這是高壽年金,參與人數少,實務開辦不易,且勞保年金已有多重保障,因此刪除相關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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